
【先修碩士班課程說明】
(1)115學年度可以先修本系碩士班課程。
(2)錄取「學士生修習碩士班課程」者,尚須報考本系 碩士班甄試 或 碩士班入學考試 ,經錄取並報到者,方能正式成為碩士班學生。
(3)錄取本系碩士班後,大四先修的碩士班課程得於碩班入學時申請抵免,至多可抵免碩士班畢業學分之三分之二(約20學分)。
【申請資格】
本校學士班學生(不限學系),符合以下兩項條件者,得提出申請:
(一)於規定修業年限屆滿前一學年(即大三學生,或大四尚需1~2學期畢業者)。
(二)微積分已及格(微積分、微積分(一)、微積分(二)任一科已及格或抵免)。
【甄選方式及名額】 由本系系務會議決選之。
【申請時間】115/4/8(三)~115/4/30(四) 上班日 8:30~17:00
【申請方式】填妥 申請表,並於115/ 4/30(四)前繳交至 財務工程學系辦公室 (靜安123室)
【錄取名單】115/5/29(五) 公告於本校 綜合業務組 網頁